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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对克伦威尔时期英国的了解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一个人,塞缪尔·佩皮斯(1633-1703)。


佩皮斯于1659至1669近十年间以日记的形式完整记录了自己生活和工作中的见闻琐事,大到1665年的大瘟疫和1666年伦敦大火灾,小至家里的浴室和Kenelme Digdby爵士制作小蛋糕的精确配方。




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的评论家们总是困惑于为什么1669年他突然不再继续自己的《佩皮斯日记》(Diary)了,然而一个更大的疑问是:他究竟为什么要写日记?为什么连续十年的时间,他如此事无巨细地记录下生活周遭的每个细节以及发生的每一件事?从表面上来看可以这样解释,《佩皮斯日记》开始的时候正是英国历史的一个重大时刻:克伦威尔的英伦三岛共和国(Cromwell’s Commonwealth)正在解体,被流放的查理二世时刻准备着卷土重来。佩皮斯是同这些政治事件紧密相关的人物之一,他可以近距离地观察这出惊心动魄的戏剧中的每一个演员;事实上没出几年,佩皮斯就成了一位权势显赫的响当当的人物。在他同代人眼里,以他如此举足轻重的社会地位,对历史事件做一个记录也是情理之中的。


然而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的人对佩皮斯的《佩皮斯日记》却是一无所知,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事实。《佩皮斯日记》用速记法写成,直到十九世纪初才开始被破译,二战后首次完整出版。(由罗伯特·莱泽姆(Robert Latham)和威廉·马修斯(William Matthews)编辑的《塞缪尔·佩皮斯的日记》(The Diary of Samual Pepys)是目前最好的一个版本。)事实上这本《佩皮斯日记》肯定会让佩皮斯的同代人瞠目结舌:佩皮斯所做的一切不但前无古人,在当时也无出其右者。类似的日记有人写过,但只是形似;一些至今仍有读者,其中最接近佩皮斯的是荷威勋爵(Lord Hervey)的宫廷回忆录和圣西门(Saint-Simon)①[①法国作家,所着《回忆录》记述1694-1732年间法国宫闱活,对后来的法国文学有一定影响。]的作品。和佩斯一样,他们细致入微地观察身边的大人物们,深感以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这样做是多么义不容辞;和佩皮斯一样,对于王孙贵族们落在他们眼中的失败之举和懦弱之处,这两人也是必揭之而后快。但是相似之处到此为止了。在提到自己时圣西门和荷威习惯性地使用第三人称,他们压根都不会想到告诉我们今天晚饭吃了什。虽然两人提笔成书要比佩皮斯晚几十年,但他们对于佩皮斯所做的一切是永远无法理解的。


佩皮斯并没有说明他写日记的目的,也许连他自己都发现他的动机实非言语所能解释。如果《佩皮斯日记》在某种程度上确是大众生活的一部罗曼史的话,就像圣西门那本详细描绘路易十四和摄政时期②[②指1715-1723, 路易十五成年前由奥尔良菲力二世摄政的时期。]最后岁月的回忆录,那么《佩皮斯日记》的重头戏,亦即其最吸引人之处,莫过于“芥末和牛肚”了。当我们把《佩皮斯日记》和它同时代或之后的其它探索个人内心世界而不是记录历史的日记作比较时,《佩皮斯日记》最奇怪的一面当即一目了然了:和他的同代人一样,佩皮斯花了大量笔墨描写自己,无论是处在私人空间还是公众面前的自己;然而写到自己的所感所思和一举一动时,字里行间却几乎从不牵涉宗教的和精神心灵的问题。即使引人入胜如约翰·伊夫林(John Evelyn)③[③1620-1706,英国作家,他的《佩皮斯日记》(1641-1706)是六十余年英国的政治、社会、文化和宗教生活的见证。]的日记,作者也难逃说教的诱惑。对佩皮斯来说,宗教问题似乎只有当它们有政治或社会意义时才会变得迫切–正如当佩皮斯的敌人们在众议院管他叫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时,也许就不得不考虑宗教问题了。


没有人会佯称有本事说明白佩皮斯日记中最希奇古怪的地方,以及究竟什么才是他永恒的魅力中裹藏着的真正的精华。他没完没了地写他自己,他的生活,他的房子,还有他的朋友和他的雄心壮志。他恭身自省,确切地记录下每天的所作所为,哪怕这一天他只是吃了几两肚子或者看了一场戏。(有必要提醒各位读者上文详细谈及的1662年的某一天是本作者随机在原文中抽取的。世上没有什么事是佩皮斯不感兴趣的,《佩皮斯日记》中也没有哪一处不会引起读者们的兴趣。)你会说佩皮斯深深迷恋着自己的生活和个性,但是《佩皮斯日记》和唯我主义正相反。把它和鲍斯韦尔(Boswell)①[①1740-1795,苏格兰作家,着有《约翰逊传》。]或者本杰明·黑登(Benjamin Haydon)的日记放在一起,就能看到差别所在了。似乎只有这个世界,他身处的这个社会的外部环境,才是佩皮斯最关注的东西,对于《佩皮斯日记》中的“我”读者的感觉则是换作任何别的人都无关紧要。就像《格列佛历险记》(Gulliver’s Travel),或者笛福(Defoe),狄更斯(Dickens),还有普鲁斯特(Proust),以第一人称写作的这些作者们并没有纵容迁就文中的“我”或者赋予他任何特权;我们可以感觉到佩皮斯正是以这样一种中立的态度在观察着自己。


《佩皮斯日记》从某一方面来看的确是对一个尘封已久的社会的忠实描摹,然而作品本身的风格和感染力却丝毫没有沾染犹如出土文物般的古旧气息。佩皮斯给人的印象是一位早出世几个世纪的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佩皮斯日记》的主题就能部分证明这一点–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利用自己的才智和魅力在社会上努力奋斗,想要出人头地。这个故事根本不属于十七世纪,萨克雷(Thackeray)或巴尔扎克(Balzac)应该更熟悉它一些。佩皮斯对生活中各种经历的全心全意的细致描摹恐怕只有后世的《尤利西斯》(Ulysses)和沃尔夫(Virginia Woolf)的日记能与之媲美。我们不妨列一个时间表来看看普通中产阶级家庭的各个房间是以怎样的顺序相继成为英国小说的描写对象的:十九世纪从客厅冒险挺进厨房,接着潜入卧室,二十世纪初浴室和厕所的门也相继被撞开了。这一合并的过程是相当缓慢的。然而佩皮斯却在很久以前就把每个不同的房间都逛了个遍,把发生在那里的一切都告诉了我们。沃尔夫曾在她的日记中写到:“如果英国人能公开地谈论厕所和交媾,那么也许他们就能被人类共有的情感所打动了。”是的,事实的确如此,佩皮斯的读者会同意的。


佩皮斯有着描绘细节的热情,不管这细节多么无关紧要或难登大雅之堂,也正是这种热情使他超越了他身处的时代。佩皮斯凡事总觉得好奇,日记中很多有名的片段都能说明他身上的这一特质,值得一提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佩皮斯观察的东西对他的同代人来说都显得粗俗难耐,有失体统。《佩皮斯日记》最精彩的一个必读片段是查理二世的归来。佩皮斯当时也在舰队中的一艘小船上。“我去了,还有曼塞尔(Mr. Mansell)先生和国王的一个随从,还有国王喜爱的一只狗(这狗在船里拉了泡屎,我们都笑了,我觉得国王和所有属于国王的东西其实和普通人并没有多少区别)。”一个伟大的历史场景中冒出一只没有自制力的狗,这也算不合时宜到家了,可这种不合时宜的效果正是果戈里(Gogol)会刻意追求的。这一段选自《佩皮斯日记》很前面的部分,有意思的是不难发现那时的佩皮斯似乎胆子还不够大;他在自己的天性和当时传统的文学规则之间进退维谷。没有第二个人会像佩皮斯那样提到那只狗,但作者还是出于不要太过不合时宜的考虑而从狗的身上总结了一个并不怎么有说服力的寓意。但是佩皮斯深感以他自己的方式在《佩皮斯日记》中记录下对生活的观察,自有一番趣味,实是乐在其中,在这份强大的自信面前,那种缩手缩脚的紧张感自然很快烟消云散了。


《佩皮斯日记》留给读者印象最深的有两段,其一是关于1665年的大瘟疫,其二是关于1666年的大火灾。凭着小说家的写作技巧,作者在这些段落中游刃有余,他将观察到的每个细节一一串联起来;和十九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一样,佩皮斯给人的感觉是在大多数人都宁愿闭上眼睛的情况下,他还能够继续不动声色地观察下去。有时候他的文字像出自康拉德(Conrad)之笔–比如当佩皮斯走在瘟疫肆虐的伦敦街头时,他这样写到:“但是此刻,看得到的人少得可怜,就连那些在行走着的也像是已经同人世告别过了。”关于大火灾的一段描写,称它精彩绝伦也不为过,空前高超的写作技巧再次横跨几个世纪,几乎可与狄更斯卓越非凡的文笔相比肩。下面这段着名的叙述同《巴纳比·鲁吉,1780年的暴动》(Barnaby Rudge)中关于戈登暴乱(Gordon Riots)的描写可以说根本不相上下:



佩皮斯身上与我们相似的地方,那种和我们共有的气质,都只是他的一部分。《佩皮斯日记》不仅仅是对私人生活点滴的记录,它更是一部宏大的政治戏剧,由其中一位出色的演员亲口叙述而成。从这个上意义上说,在所有伟大的英语作家中佩皮斯的重要性仅次于迪斯雷里(Disraeli)①[①1804-1881,英国作家,写过小说和政论作品,曾任英国首相。]和约翰·巴肯(John Buchan)②[②1875-1940,苏格兰政治家和惊险小说家。]。佩皮斯的政治生涯相当辉煌:他大刀阔斧地改革海军,为以后二百五十年间战无不胜的大不列颠舰队打下了基础。《佩皮斯日记》中有几处颇能反映他铁面无私的职业神:他算起账来,一步一步毫不马虎,他对于懒散懈怠或不称职的表现一概嗤之以鼻,管对方是他手下的职员,他的上司,还是国王本人(日记中屡屡提到国王在正式场合下种种让人颇为尴尬的无能表现,敢于做这样的评论本身就很值得一提)。佩皮斯肯定也是个让人害怕的;一次一个下属嘀嘀咕咕抱怨下班太晚,佩皮斯立即毫无顾忌地开始威胁敲诈这个人,他若无其事地说起自己常听人夸赞眼前这位绅士在参与上几次弑君行动时是多么的尽心尽力。


设若佩皮斯的同代人得知像佩皮斯这样一个权势显赫的重要人物将自己生活中发的事件一一记录下来,他们也不会如何大惊小怪,然而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子孙后代认为日记中真正有价值的竟是那些鸡毛蒜皮的日常琐事,那是肯定会大跌眼镜的。如此看来,也许他们才是佩皮斯更好的读者;《佩皮斯日记》中许多我们忽略不计的部分他们倒不会等闲视之。



读完这部传记,我们不由为之一震,这发觉自己竟然全错了。其实佩皮斯并没有告诉我们一切,我们知道的不过是一些表面的事实。一个还算成功的传记作者最高的目标也许就是让读者意识到佩皮斯不是什么轻松的枕边读物,接着再向我们描述一个追名逐利的年轻人,如何忧心忡忡,带着所有属于普通的烦恼–这一切托马霖都完成得极为出色。但是要如此自信地彻底超越佩皮斯《佩皮斯日记》中所呈现的每一天的琐屑经历,也只有托马霖这样杰出的传记作者才能真正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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