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 刘慧英 扫描版 |
概述:
将女人的容貌作为取悦于男人的本钱自然是为封建社会以男权为中心的性质所决定。在那样的社会里年轻女性除色相之外一无自身价值可言,绝大多数女人都不过是依附于男人、供男人驱使作乐的玩物,即使是相濡以沫的妻子也不例外,一旦“色衰”,便难免被休弃的命运。霍小玉与李益初次相遇时即有此忧思:“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损。霍小玉以“女萝”和“秋扇”自喻,体现了男权文化所赋予女性的特定的形象意义:女性是一种没有自我意愿、自我决策权利和自我行为体现的物化了的附庸——攀援着男人的植物或被人闲置的纳凉工具。“女萝”和“秋扇”在此再形象不过地体现了那种女性历史遭遇和命运:女人只能是取悦男人于一时的被观赏、被玩弄、被践踏乃至被抛弃的被占有物,她不能也没有独立存在的权利和自觉——只能是攀附在男人这棵大树上存活的“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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