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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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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如何看待乌拉圭成为世界首个彻底将大麻合法化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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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7-8-11 12:4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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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0日,乌拉圭通过法案,民众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购买大麻,分别为在家种植、成为国家管制的大麻俱乐部会员,或是在药房购买,前两项上路已久,而最争议性的药局购买则在今年的7月19日正式得到批准,吸引了大量民众前来购买。这里首先要明确的是,乌拉圭是通过大麻合法化法案,而不是毒品合法化。


    乌拉圭通过大麻合法化法案,成为全球首个能合法产销大麻的国家。新法允许每位乌拉圭市民每年在家种植最多6株大麻,集体农场能种植更多株。销售方面,可以在国家指定的药房购买。

   



    乌拉圭的大麻不卖给外国人,每名购买的民众需要进行指纹登记,每次购买量为5克。

   

    人类吸食大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千年,更早的证据还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在今天罗马尼亚境内的一个古代墓地中,曾发掘出来一个宗教用的炭炉,炭炉内就有烧焦的大麻种子。2004年,联合国估计全世界约有4%的成年人口(1亿6千万人)每年至少使用一次大麻,0.6%的人每天最少使用大麻一次。

    根据对于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方式,娱乐性药物分为四大类:镇静剂(如酒精)、兴奋剂(如咖啡因、尼古丁)、致幻剂和大麻。在法律不允许范围内的娱乐性药物,我们通常称之为毒品。注意,这里大麻被单独划为第四类,因为大麻的作用方式非常复杂。它有兴奋作用,又有抑制作用,同时还能致幻,甚至还有治病的能力。在医学上,大麻常用作促进癌症、艾滋病患者的食欲、减轻疼痛。但是,大麻会影响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尤其是年轻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大麻在毒性和耐受性这两个方面,被称为软性毒品,或者是“入门毒品”,所以是目前所有毒品当中定位最模糊的一种。

    乌拉圭及其所在的拉美,受毒品问题的困扰由来已久。拉美的“银新月”,和东南亚的“金三角”、西南亚的“金新月”并称世界三大毒品发源地,全球80%的毒品来自这些地区。拉美同时也是世界上毒枭最多的区域,他们组建私人军队,富可敌国,由毒品带来的暴力事件一直困扰着拉美多国。墨西哥甚至从2006年开始,通过发动“毒品战争”来解决毒品问题。

    除了暴力,毒品走私也是拉美面临的另一个社会问题。对于乌拉圭而言,总共340万人口,每天有2万人吸食大麻。乌拉圭通过大麻合法化之举,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打击黑市上的走私,将这个长久由罪犯把持的市场收归国有,并且进行课税。

    时任乌拉圭总统的穆西卡是大麻合法化的推动者。穆西卡曾经在监狱待过14年,在乌拉圭恢复宪政民主时获释,被称为“世界最穷总统”。2013年12月,穆西卡在大麻产业合法化法案上签字。法案通过后,有人把穆西卡当作开放、自由的代名词。但是穆西卡本人并不觉得自己的决定意味着开放,他本人曾说,“我的国家并不是特别开放,我们这些行为只是一种符合逻辑的举动。有了大麻,并不意味着我们更开放更自由,我们只是把大麻的使用者从秘密交易中脱离出来,而且如果他们过量消费和使用大麻,我们也会严格约束他们吸大麻的权利。这其实就跟含酒精饮料一样,你可以喝,也可以买卖,但如果你一天喝一整瓶威士忌,那你会被视作将被严加管控的病人”。

    俗话说,口子好开不好堵。大麻产业合法化法案的通过,对乌拉圭来说意味对大麻的监管必须加严。乌拉圭成立了全国大麻管理院,负责对大麻种植、管理和销售的规范。除了对个户种植不得超过6株的监管,在销售方面,18岁以上的个人想要成为大麻消费的顾客必须在国家系统内登记,而且必须从国家指定的药店内购买。

    事实上,世界范围内大麻合法化、除罪化也由来已久。美国在1619年就开始讨论作为医疗或娱乐用而销售大麻的法律。1906年开始很多州视大麻为毒品,1920年代开始彻底的禁止。而后,2014年起,科罗拉多州和华盛顿州又开全美的先例,允许合法贩卖大麻。以在2014年通过了大麻合法化的美国科罗拉多州为例。科罗拉多原来使用医用大麻的人数为105000人,在大麻合法化之后,人数增长到了643000人。出于公共健康和公众安全的角度,大麻是否会带来更多的低龄化用药者,是否会带来更多严重的犯罪事件呢?

   



   



   
让我们再回到乌拉圭。在法案签署后,目前乌拉圭共有16家药局获得授权可以合理贩卖大麻。在乌拉圭340万人口中,有近5000人注册购买,其中三分之二都居住在首都蒙得维的亚。乌拉圭在民主程度、和平程度、清廉程度均排在拉美前列,人均收入在区域排第二。拉美地区多年来饱受毒品侵害,乌拉圭经济状况良好,社会稳定,有足够的条件来发起这场“社会实验”,其结果必然也会受到周边国家的瞩目。


   



    7月19日,乌拉圭大麻合法化第一天,民众排队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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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admin 发表于 2017-8-11 12:44:36 | 只看该作者

根据英国《柳叶刀》杂志刊文数据显示,大麻(Cannabis)无论在身体伤害性(Physical harm)和成瘾性(依赖性,Dependence)方面都不如烟草(Tobacco)和酒精(Alcohol)的危害大。但正如我们都知道,烟草和酒精是人类生活方式不可或缺的要素,它们在人类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之所以大麻会被视为一种毒品,以法律的名义严格禁止;吸食者会面临坐牢的风险,这本身跟立法有关。正如美国1920年代曾经立法禁酒一样,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饮酒在美国就属于面临坐牢风险的违法行为。关于法学和社会学方面的阐释这里不去赘述。

从心理学角度,人类社会之所以长期以来把危害性不及烟草和酒精的大麻视为毒品,并严加管制,这里面至少涉及了如下几个心理学因素。

一、社会范畴化(Social Categorization)效应。范畴化是个体认知世界最基本的一种方式,例如,连续的光谱在特定的文化里会被人为地划分为不同的“颜色”区域;连续的声谱会被人为地切分为不同的音素。范畴化是人类知识积累的基础。人们在社会化过程中,也会根据习俗或社会规范对连续的事物中间划分为不同的范畴,例如,一条连续的河流,中间有一条无形的界限区分了两个国家的边界。那么,根据身体伤害性和成瘾性的角度来划分不同的可影响神经活性的化学品本身就是一种范畴化的方式,这种基于医学的范畴化处理下,大麻是不如酒精和烟草的危害性。可是,毒品和非毒品是基于文化或法律的范畴化,按照文化的范畴化处理,大麻之所以是毒品,因为它传统中已经是毒品,而且文化的范畴化作用相当地根深蒂固。当医学的范畴化和文化的范畴化之间有冲突,所以大麻是所有毒品里最模糊的,一些尊重科学的社会尝试把大麻从毒品中与其它毒品区别开来,单独地使其合法化或非罪化。但对大多数社会而言,文化传统比科学上面的依据更重要。

二、态度的知识作用(Knowledge Function)。一旦从社会化中习得“大麻是毒品”,以及“大麻是违禁品”的观念后,对大麻的态度就会将人群分为泾渭分明的两类。例如,在美国关于大麻合法化的立法辩论中,支持大麻合法化的通常是大麻的吸食者,倾向于蔑视社会规范和权威者;而反对大麻合法化的,几乎不可能有吸食者,而更可能倾向于保守和循规蹈矩者。无论持有什么样的态度,关于大麻的资讯会被各自的态度所过滤筛选,人们会本能地关注和接受与自己的态度一致的讯息,而忽略、排斥和抵制与自己态度不一致的讯息。特别是,“毒品”是一个文化和法律的范畴,并不是严格的科学范畴,因此,仅仅因为科学的研究依据来支持其合法化是不够的。而社会的、文化的因素又十分模糊和充满歧义,因此,支持合法化的人群会无视或低估解禁后带来的社会、法律和政治的消极后果;而反对合法化的人群则会夸大和高估解禁后代来到社会、法律和政治的消极后果。这两类人群的意见事实上是无法调和的,也不可能达成共识。要解决分歧,达成决策只有两种方式,一是民主社会的投票,更大多数人支持合法化就解禁。如,2013年盖洛普在全美的民意调查显示,56%的受访者支持大麻合法化(这很好理解,伍斯托克一代已经成为社会中坚),历年来首次支持者比例过半。二是其他。

三、权力导致对他人的物化(Objectification)。大麻的解禁涉及到立法的问题,而任何社会的“立法”都是一种极大的权力(Power),掌握在拥有这种权力的人手中。从社会心理学角度,任何人只要掌握了远远好过他人的权力,就会影响他对他人的认知。权力大的人倾向于“物化”他人,也即是将权力小的他人视为实现目标的工具和手段而不是把他们当作是有感情的人来看待。这种权力的物化效应源于人类的本性,与具体的意识形态无关。越是垄断的权力,这种物化他人的倾向就越明显。因此,一旦立法将大麻设定为毒品加以查禁,那么想要通过立法再将其从毒品查禁名单中删除,对于掌握了立法权且不吸食大麻的权力精英来说,那些吸食大麻者的立法诉求根本不以为然。所以迄今也只有乌拉圭这个小国得以立法大麻合法化。

综上所述,这次乌拉圭率先在全国范围放开大麻合法化,不过是从善如流。从医学角度,大麻合法化的危害性还不如烟草和酒精,而且合法化后也就彻底打击了贩卖大麻的犯罪组织,切断他们敛财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还能节省警力,使原本用来稽查大麻的警察能够集中精力对付那些真正的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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